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本市第三批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通知
(沪医保〔2007〕25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方便本市养老机构中住养参保老人就医,保障老年人健康,根据《关于本市部分养老机构中的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试行意见》(沪医保〔2001〕16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上海申新养老院等18所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详见附件)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医保结算范围限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段和个人自负段。
希望相关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认真执行本市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切实做到以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三批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第三批纳入医保联网结算的养老机构的内部医疗机构名单
1. 上海申新养老院医务室
2. 上海南山敬老院卫生室
3. 杨浦区日月星养老院卫生所
4. 杨浦区市东敬老院保健站
5. 闵行区莲花老年公寓保健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