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至5月31日)。各地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尽快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进行部署。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根据所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督促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要求,开展集中整治,认真抓好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三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9月1日)。各地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进行回访,防止死灰复燃,同时市政府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8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上报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迎奥运百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按照省政府明确的“去年成立的各级政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机构不变,人员不变,职责不变”的要求,调整充实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把奥运安全稳定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扎实抓紧抓好。各地党政一把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相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每一项任务和目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基层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各牵头单位在整个整治期间要对本部门确定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整治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督导,市政府将组织督导组在7月初和8月上旬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并于9月上旬对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整治工作不力,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履职,务求实效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等规定,充分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重大制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行政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开创工作新思路、新局面,明确由事后被动监管转为事前预防监督的工作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专项整治信息,移送非本部门职责查处的案件,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