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公布第五批废止和自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沪医保〔2008〕41号)
各直属单位,各区县医保办、医保事务中心:
我局对历年来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第五次清理,应予废止的文件12件,自然失效的文件6件。现将第五批废止和自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1.第五批废止的文件目录
2.第五批自然失效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第五批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替代文件
| 文号
|
1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
| 沪医保(1996)第35号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国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处理意见
| 沪医保〔2007〕11号
|
2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
| 沪医保(1996)第37号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中国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处理意见
| 沪医保〔2007〕11号
|
3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成分输血纳入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报销范围的通知
| 沪医保(1996)第66号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的通知
| 沪医保〔2005〕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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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计算机网络管理的通知
| 沪医保(2002)66号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加强医保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
| 沪医保(2004)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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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卫生局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约定服务的试点意见
| 沪医保(2004)149号
| 1.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市民社区就诊和定向转诊普通门(急)诊诊查费减免试行办法》的通知
2.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区就诊诊查费减免费用结算相关事项的通知
| 沪卫基层〔2006〕8号
沪医保〔2007〕12号
|
6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对定点医疗机构试行医保费用暂缓支付的通知
| 沪医保〔2005〕74号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沪医保〔2007〕32号
|
7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医保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沪医保〔2005〕75号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支付费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沪医保〔2007〕32号
|
8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妥善解决本市城镇职工老年遗属医疗费报销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 沪医保〔2006〕14号
|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 沪府发〔2007〕44号
沪医保〔2007〕232号
|
9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
| 沪医保〔2006〕116号
|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 沪府发〔2007〕44号
沪医保〔2007〕232号
|
10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将本市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 沪医保〔2007〕101号
|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 沪府发〔2007〕44号
沪医保〔2007〕232号
|
11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后有关待遇衔接问题的通知
| 沪医保〔2007〕102号
| 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 沪府发〔2007〕44号
沪医保〔2007〕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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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本市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和实行医疗费用网上结算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沪医保〔2007〕169号
| 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
| 沪医保〔2007〕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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