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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三)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建设。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体系建设,是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基础。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则,充分使用多种新型观测手段和技术,建立和完善由地面、高空、卫星、雷达等组成,包括气象、水文、地质、交通、旅游、生态环境等部门专业观测站网在内的气象灾害综合观测网络体系,加强对雪灾、干旱、冰雹、沙尘暴、大风、低温冷害、酸雨、暴雨和洪涝、土地荒漠化、草场退化、泥石流、山体滑坡、大气环境污染和紧急事故(森林大火、交通、电力和通信事故)等衍生灾害的监测。在继续完善现有国家气象观测站网的基础上,在城区、重点旅游景点、重点城镇、重要交通站点以及气象灾害多发区,加快加密自动气象站观测系统建设,实现县县有站、重点区域一县多站、城区一站多点。加快建立和完善雷电、泥石流、滑坡、酸雨、臭氧、大气成分、土壤墒情、冰川、冻土、积雪、湖泊、城市热岛效应、重点水系等气象灾害防御专业观测站网,提高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四)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延伸乡镇和村级气象灾害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灾害性天气会商平台和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雪灾、干旱、强降水、沙尘暴等灾害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测预警。针对我市农牧业生产的实际,积极开展农牧业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服务。在主要农区开展农田土壤墒情以及病虫害监测和预报,结合天气预报及遥感信息,积极开展牧区积雪深度的监测。市气象部门要组织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农牧、林业、水利、交通、旅游、环保等部门要向气象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与之相关的大气、水文、环境、生态等数据信息,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五)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拓展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功能,增加信息发布内容,建设针对不同群体的发布接收子系统。升级市级电视天气预报制作发布系统功能,实现主持人上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直接播报。进一步完善气象手机短信预警发布系统,扩充城乡电子显示屏发布系统和专业信息网站功能,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发布渠道相结合,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简明的防灾避灾办法。在学校、医院、重要城镇、拉萨火车站、拉贡公路干线、布达拉宫广场、重点旅游景点、重点商业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及时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对公路、铁路、航空等行业和领域的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加快全市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农牧区广播系统和农牧经济综合信息网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农牧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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