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8〕19号)的要求,2008年将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为了切实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市情市力数据,为各级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这次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加强宏观调控,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对象和范围
  我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内容和时间
  主要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组织实施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单位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县、区政府及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县乡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加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金昌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职责分工附后)。
  县(区)、乡(镇)政府及大中型企业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机构和普查办事机构,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和本行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其中县、区政府普查机构要于2008年5月底前组建到位,乡、镇政府和大中型企业普查机构要于2008年6月底前组建到位。对于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