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以及公用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和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各参评单位要各负其责,纠风办要搞好组织协调,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做到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纠风工作责任制。要紧紧围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影响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一切为了发展,一切服从发展”的浓厚氛围。要围绕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利用评议代表、监督员、行风热线电话和深入基层等渠道听民声、察民意,了解群众的呼声和意愿,着力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纠、评、建相结合,提高政府和机关工作人员基本素质,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要通过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加直评、问卷测评和工作考核相结合及分类评议的方法,组织人民群众进行广泛评议,促进各部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为改革发展排阻清障,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四)大力开展行政效能监察。要加强对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的监督,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以及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作用,不断促进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监督,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严肃行政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五)加强公务员信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讲诚信、守信用教育,提倡各级各部门定期举办信用知识讲座或培训,帮助公务员了解国际和国内信用建设发展趋势,认清当前我市信用建设形势,不断增强诚信建设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将信用建设的内容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对各级公务员进行信用教育,增强公务员队伍素质,使每个公务员牢固确立诚信观念,养成诚信行为习惯,形成取信于民的良好风尚,推动政府公信力再上新水平。
(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在搞好自身诚信建设的同时,要通过政府推动,全面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一是深化企业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积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组织实施企业信用工程;二是大力弘扬信用文化,增强全体公民的个人信用意识;三是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和信用需求,促进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自觉守信;四是建立信用评估体系,制定信用评价标准,建立诚信体系征信和公示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