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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意见

金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的意见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增强我市吸纳国内外各类优秀生产要素的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我市诚信政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广大人民群众和投资者反映强烈、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政府形象的实际问题入手,全面建设政府信用体系,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诚信体系,优化投资软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提高竞争软实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建立起以各级政府为主体、电子政务为基础的政务信息公共披露体系和诚信政府建设的基本机制,建设“诚信金昌”系统支撑平台,形成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政府诚信体系,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三、主要任务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把诚信建设纳入本级政府及本单位的全面建设总体规划,以政务公开为重点,依法行政为核心,公务员信用为基础,不断强化公共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加政务活动透明度,树立诚信政府的新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度,引导和促进全社会诚信建设。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政府诚信建设的前提。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等制度,拓展信息公布渠道,全面、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仅要公开有关工作情况信息,更重要的是要公开办事程序信息和各种文件、法律、法规的文本以及行政处罚有关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公用事业单位要重点公开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结果以及服务承诺、违诺违纪的投诉和追究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均应在相应范围向社会公开。要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监督的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结果等事项,以人权、事权、财权、物权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为重点,通过公开栏、简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逐步将政府信息公开从办事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原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以科学发展、生态保护、规范市场秩序为重点,制定和完善相关条例和规章制度,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政府行为,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认真落实《金昌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金昌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以及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办法、听证办法等机关制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不断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按照应进必进、授权充分、运行规范的要求,全面推广窗口式服务、一站式服务和并联式审批等办事机制,不断增加服务事项,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要对照检查已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的后续监管工作,切实解决把已取消、消减的审批项目转移到挂靠的协会、学会或其他中介组织搞变相审批的问题。对那些名义上进了中心,关键环节仍留在部门办理的“两头办公”、“两头受理”等问题,要严肃处理,限期整改,切实为管理相对人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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