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种植养殖全过程管理
1、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2、实施农产品标识推进计划,推广产地编码,推进农产品产地环境洁净化、生产过程标准化、质量监管制度化、产品营销品牌化。
3、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等模式,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生产基地建设。
4、积极推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开展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
(二)集中整治生产加工环节
1、打击“黑窝点”,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2、针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查酥油、糌粑、植物油、面粉、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边销茶等品种,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立即责令停产整顿,经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证照。
3、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4、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
5、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中评选出2个试点单位。
6、加强生猪、牛羊、活禽等屠宰管理,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使我市定点屠宰率持续达到95%以上,放心肉上市率达到95%以上,注水肉、病害肉上市得到全面遏制。
(三)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1、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2、深入贯彻执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食品经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进货验收制度。
3、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4、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