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8年拉萨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拉政发〔2008〕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拉萨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日
2008年拉萨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党的十七大、区市第七次党代会、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拉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巩固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坚持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市场的全面规范,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延伸到农牧区,使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普遍增强;逐步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同时,加大对食品企业的指导力度,督促企业质量管理上水平、上台阶。
二、主要工作重点
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以酥油、糌粑、植物油、面粉、酒类、乳制品、饮料、肉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边销茶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从源头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切实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以及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深入开展小作坊、小摊点、小超市、小商店、小餐馆 “五小”食品行业整治,切实改变“五小”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经营、基础设施不到位、经营管理不规范、环境卫生差等状况,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