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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的通知

       苏世扬  岳阳晚报社编委会编委

       王志红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李 鸣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秘 书 长:吕敬国(兼)

  附件二:

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岳阳市实施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岳阳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8月28-31日

  地点:市中心城区及有关县、市、区

  五、比赛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大众广播体操、登山、武术、跳绳、拔河、健身秧歌、围棋。

  六、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组团,市直单位、大型企业、大专院校以及体育协会(俱乐部)组队参加

  七、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团参加的项目不能少于6项,大众广播体操和健身秧歌为必报项目。

  (二)各代表队参赛项目不少于3项,项目可自选。

  (三)每个运动员在一个大项内最多可参加3个小项比赛,不能跨大项报名。

  (四)代表团团部人数规定:团部人员5人,即团长1人、副团长1人、工作人员(含司机)3人;代表队队部人数规定:总领队1人,工作人员(含司机)2人。

  八、运动员资格

  (一)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具有本辖区内正式户口本和二代公民身份证;持外省、市、区身份证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通过县级及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具有健康合格证明。

  (三)每个代表团向大会交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如发现运动员有资格问题,赛场上弄虚作假,不服从大会纪律和裁判员的判罚,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组委会将扣除保证金。未发生上述事情,则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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