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世扬 岳阳晚报社编委会编委
王志红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李 鸣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秘 书 长:吕敬国(兼)
附件二:
岳阳市第二届大众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岳阳市实施全民健身指导委员会
岳阳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8月28-31日
地点:市中心城区及有关县、市、区
五、比赛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大众广播体操、登山、武术、跳绳、拔河、健身秧歌、围棋。
六、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组团,市直单位、大型企业、大专院校以及体育协会(俱乐部)组队参加
七、参赛办法
(一)各代表团参加的项目不能少于6项,大众广播体操和健身秧歌为必报项目。
(二)各代表队参赛项目不少于3项,项目可自选。
(三)每个运动员在一个大项内最多可参加3个小项比赛,不能跨大项报名。
(四)代表团团部人数规定:团部人员5人,即团长1人、副团长1人、工作人员(含司机)3人;代表队队部人数规定:总领队1人,工作人员(含司机)2人。
八、运动员资格
(一)各代表团运动员必须具有本辖区内正式户口本和二代公民身份证;持外省、市、区身份证的人员一律不准参加。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通过县级及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具有健康合格证明。
(三)每个代表团向大会交保证金2000元,比赛期间如发现运动员有资格问题,赛场上弄虚作假,不服从大会纪律和裁判员的判罚,发生打架斗殴等行为,组委会将扣除保证金。未发生上述事情,则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