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收发传真。始终保持传真机处于良好接收和自动开启状态,对接到的传真要及时按程序处理,处理完毕后要注明和归档。
第二十三条 工作报告。一般情况下按程序上报,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告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任何报告都要事实清楚,层次分明,言简意赅,迅速及时。
第二十四条 领导交办事项处理。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认真地处理领导交办的事项,做到尽职、细致、严肃、高效,处理结果及时交办领导。
第二十五条 要事登记与处理。认真做好每班汇报《值班日志》的登记记录,重要情况需领导批示的,应及时编成《值班专报》迅速呈送领导阅示后按程序处理;领导批示后的处理情况应及时编成《值班快报》呈送作出批示的领导阅知,并分送相关人员阅知;需要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信息,应编发《应急信息专报》,经领导审签后上报。编报信息要及时高效、准确无误;其它来电应登记《来电记录》。登记时要分门别类,完整准确,清楚整洁。
第二十六条 值班秩序与卫生。保持值班室内的清洁、清静和正常值班秩序,保持值班室内硬件设施和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逗留,使用值班电话和传真。
紧急重要信息处置
第二十七条 紧急重要信息是指需要由领导立即知晓并做出决策的重大信息,包括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需要迅速排解的重要紧急情况。
第二十八条 紧急信息上报的时间要求和程序以及上报的责任制度,按照《金昌市政务信息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收到紧急重要信息后,按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程序处理。
第三十条 对紧急重要信息,值班人员在报告领导后,可先与事发地所在政府或相关部门联系,告知情况并促其迅速开展工作。
第三十一条 领导对紧急重要信息有批示或口头指示的,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传达,催办落实;并密切跟踪事态发展,随时续报进展情况,直到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