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高度重视节约用水。大力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更换老化设备,防止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现象的发生。禁止使用高压清洁水冲洗车辆,禁止使用自来水直接冲洗墩布。单位内部绿地养护用水,要根据季节和天气变化情况,科学、适时进行灌溉,鼓励建立中水回收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用于绿地浇灌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
(三)精打细算节约办公用品。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办公设备配备标准,严格控制办公设备的采购。并依法实行公开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办公设备坚持办公用品登记、签字、领用制度,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可试行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包干制度。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逐步推进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清印次数。复印纸要进行再利用,切实减少纸张消耗。提倡双面使用信纸和使用再生纸。尽可能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和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打印机、复印机的墨粉用完后,要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积极组织开展废旧电池、电脑等办公用品耗材和废旧照明灯具的回收利用工作,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办公用品和再生材料。
(四)严格公务车辆节能管理。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委办发〔2003〕78号)规定,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置标准,压缩配置规模。对车辆购置、维修、加油等要实行政府采购管理,落实公务车辆节能措施。加强车辆使用管理,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公布单车行程数量、燃油消耗、修理保养费等制度。建立车辆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制度,加强平时的内部保养,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和故障,要及时排除。加强对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操作技能,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对达到《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油耗高、环保不达标的老旧车辆,要及时报废淘汰。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进行集体公务活动时,提倡集中乘车;上下班时,提倡以步代车。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加快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进程。
(五)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各级政府机构新建的办公、接待、培训等相关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执行50%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从2008年起必须严格执行65%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对工程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全过程的节能监督管理,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型墙体材料。有条件的,鼓励建设利用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的低能耗绿色建筑。对剩余设计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既有建筑,要进行节能诊断,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尽可能采取无成本、低成本的措施,适当进行围护结构的改造、节电改造和节水改造。要按照简洁、大方、适用的原则,加强对办公楼、会议室的装修控制和管理,杜绝过度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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