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宁夏银行、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办好宁夏银行,年内完成宁夏黄河农村合作银行组建。积极支持中央驻宁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吸引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来宁驻点开业。推广小额贷款公司经验,积极做好适应“三农”特点的村镇银行的筹建工作,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自治区金融办牵头)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实现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保护环境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税制度和政策体系。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大力推进综合预算。在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基础上,推行公务卡制度试点,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细则。认真实施《
企业所得税法》,落实企业所得税改革措施。积极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资源税税制改革政策措施。(自治区财政厅、地税局牵头)
五、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深化农村财政改革。完善乡财县管办法,进一步规范村财乡管管理制度,强化基层财政支出管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坚决制止乡村新债务的发生。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切实规范村级收支行为。加大财政对村级经费的补助力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自治区财政厅牵头)
(二)深化农业基层服务体系改革。贯彻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出台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税、信贷、科技、人才等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深化农业基层科技服务体系改革,进一步探索加快特色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发展的新机制,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发展农村保险业务,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金融办、人事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宁夏保监局牵头)
(三)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农村流通主体,积极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务。(自治区商务厅、农牧厅牵头)
(四)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指导思想,积极探索我区农垦系统新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制定促进农垦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努力解决制约农垦发展面临的问题。(自治区农垦局牵头)
六、抓紧建立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