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府统计主管部门依法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具体负责的行业
(一)市水务局、市长江修防处、市铁山管理局:防洪管理、水资源管理、灌溉服务、其他水利管理。
(二)市农业局: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其他农业服务业、技术推广服务(与农业有关的技术推广、扩散和转移的活动)。
(三)市畜牧水产局:渔业服务业、兽医服务、其他畜牧服务。
(四)市林业局:林业服务业和自然保护。
(五)市农机局:其他农业服务(提供机械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服务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中的农业机械租赁。
(六)市交通局:道路运输、水上运输、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运输代理服务、交通运输中转货场等仓储业、电信及其他信息传输服务。
(七)市工商局:广告业、市场管理。
(八)财政局: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
(九)市邮政局:国家邮政、其他寄递服务。
(十)市粮食局:本系统仓储业。
(十一)市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农作物购销仓储业。
(十二)市商务局:进出口贸易服务,外资企业管理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十三)市科技局:研究与试验发展、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
(十四)市科协:科技中介服务。
(十五)市旅游局:旅行社、游览景区管理。
(十六)市人民银行:银行业与其他金融活动。
(十七)市地方金融证券办:保险证券业。
(十八)市建设局: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工程技术与监理事务管理。
(十九)市房地产局: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活动。
(二十)市司法局:律师事务及相关的法律服务。
(二十一)市国税局:税务咨询服务。
(二十二)市地税局:税务咨询服务。
(二十三)市人事局:职业中介服务(指人才市场、各类人才公司、职称考试等)。
(二十四)市国资委:国有资产投资管理。
(二十五)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勘察设计。
(二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测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