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岳政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

  现将《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开展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湘江流域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制定和实施整治方案,是保护湖南人民母亲河的重要行动,是巩固洞庭湖综合治理成果的重要措施。湘江流域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作为政府工作的大事来抓,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相互配合,在监督管理、资金投入、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员、技术方案、资金来源,推进组织措施顺利实施,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保护湘江,确保全面完成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岳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纵贯我省南北,途经我市大部分县、市、区,集生活饮用、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纳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为了落实国家、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保障湘江流域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8〕14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中心,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快城市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步伐,确保全流域水环境安全。

  (二)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解决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问题。到2010年,岳阳市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再用两年时间(2011-2012年),对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三)基本原则。

  1、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以冶金、化工、轻工、畜禽养殖业和生活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综合治理水污染。

  2、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分门别类采取立即取缔关停与工程减排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多还旧账。

  3、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将结构减排与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创新机制,巩固成效。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以结构减排为重点,从源头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1、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切实加强规划、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引导冶金、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县、市、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产业限制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排放量必须实现“增产减污”。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企业、区域等量削减予以平衡。

  全面执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建设项目按照“三同时”要求完成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的,及时将保证金返回建设单位。未按“三同时”要求建设的,“三同时”保证金充作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环保部门不予项目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准予生产的相关证照。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