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划分问题
1、市财政非税收入征管部门负责对在政务中心窗口报建的市本级建设项目各项收费及基金的核实、征缴工作,并协调鹤城区财政局、怀化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的收费管理及划解工作。统一印制和发放有关报建集中收费的表格、票据,即《怀化市市本级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怀化市鹤城区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怀化经济开发区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等。建立收费台帐。对报建集中收费过程违反程序和规定造成集中收费资金流失的,市财政局根据市监察局通知从相关责任单位财政拨款或财政专户中等额扣抵。
2、市政务中心负责对窗口集中收费工作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并做好收费和操作流程的公示工作,加大对窗口集中收费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力度。同时督促各执收部门严格按限定时间核费办结。
3、市监察局负责对不按流程操作擅自发证以及未按规定限时办结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核查。对造成集中收费资金流失的,下达通知书要求市财政局从相关责任单位财政拨款或财政专户中等额扣抵,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关于市本级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减免问题
1、属于政策性减免的公益性事业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先办报批减免,然后凭有效的减免依据办理相关手续。
2、涉及特殊情况减免的重大建设项目,按《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区城市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怀政发〔2004〕3号)规定办理后,项目建设单位持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或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再进入正常的操作流程。
四、关于鹤城区、怀化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基金(专项收入)征缴问题
鹤城区、怀化经济开发区各自设立收费窗口,负责收取城东新区和怀化经济开发区区域内报建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涉及其它执收部门收取的各项规费,由相关执收部门按相关区域收费标准和市本级分段收取标准核定金额,在市财政非税窗口集中收取。市规划局凭市财政的统一缴款书(城东新区、怀化经济开发区报建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凭鹤城区财政局、怀化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开具的财政统一缴款书)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结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鹤城区、怀化经济开发区建工管理部门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结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市房产局凭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结算)办理房产证。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每季度抽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