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开展全社会节约用电活动
要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使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节能灯具,切实提高电能利用水平。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节约用电,办公和公共场所空调夏季温度不得低于26度,并按时开关,办公照明要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城市景观照明要科学安排,严格控制“亮化”工程和霓虹灯、广告灯用电,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少开或不开。要合理安排路灯照明,努力营造节约用电、有序用电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组织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市政府确定成立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委、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交通局、物价局、市政公用局、济南铁路局办事处、供电公司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电力迎峰度夏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市经委、济南供电公司要分别向省经贸委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争取支持,确保“以煤换电”定向机组开机容量不占用济南地区用电份额,并积极争取提高我市用电份额。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在组织本地区电力供应工作中的领导责任,把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研究制定保障居民生活、保障8月8日收看奥运会开幕电视转播用电、保障重要用户电力供应的具体措施,并于8月5日前报市经委和济南供电公司。要坚持全市一盘棋,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全市统一调度和协调。各级供电企业要始终把确保电网安全放在首位,科学调度,加强供电基础设施的维护,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要抓好电力安全运行的监控,加强对供电服务的监督检查。要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各级电力、煤炭、经济运行、交通、铁路等部门保障能源供应的先进事迹,正确引导舆论导向,积极争取全社会和电力用户的理解和支持,正确对待、妥善处理群众对供电服务方面的反映意见。因电力供应不足影响居民生活时,要在主要新闻媒体提前公告,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建立有序用电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照“有保有限”原则实施均衡有序限电而影响社会稳定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县(市)区,将追究有关县(市)区负责人责任;对不严格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电力用户要进行查处,必要时予以停电。要加强供用电情况的动态监测和预测,确保联系畅通,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