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填写住所地为个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办公场所地址。
2、提供人、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栏。
附件4:
广东省* * *人民法院
申报财产通知书
(****)* *字第*号
* * * *(被执行人名称):
关于____(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____(写明作出执行依据的机构)作出的____(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____(义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____(权利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8条之规定,限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本院申报财产;执行期间有新增财产的,应当在取得该财产之日起3日向本院申报。逾期不报或虚假申报以及在此期间隐藏、转移、毁损、挥霍财产的,视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本院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广东省* * *人民法院
* * * *年* *月* *日
附件5:
广东省* * *人民法院
申报财产表
案号
|
|
申报人
(被执行人)
|
| 住所地
|
| 法定
代表人
|
|
申
报
财
产
状
况
| 现金
|
|
银行存款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
|
|
交通工具
| 车(船)牌号码
| 登记机关
| 权利状况
|
|
|
|
房屋、土地使用权
| 权属证号
| 地理位置
| 登记机关
| 权利状况
|
|
|
|
|
对外债权
| 债务人
| 债权数额
| 债权状况
|
|
|
|
股权
| 投资公司名称
| 股权份额
| 登记机关
| 权利状况
|
|
|
|
知识
产权
| 权属证号
| 登记机关
| 权利状况
|
|
|
|
其他财产
|
|
申报人签名(盖章)
|
200*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