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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组团赴重庆等地开展旅游推介暨经贸交流洽谈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地 点:广州市东方宾馆A厅

  3.袁周市长在广州电视台作嘉宾访谈

  时 间:2008年7月30日9:00-10:00

  地 点:广州电视台

  二、参加人员

  (一)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和分管旅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二)市经贸、商务、招商、房管、旅游、新闻办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三)有签约项目的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含高新开发区、金阳新区);

  (四)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参加上海活动)、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参加广州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五)贵阳日报社(参加重庆活动)、贵阳电视台(参加广州活动)、贵阳人民广播电台(参加上海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六)相关旅游企业(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和经贸企业(由市招商局负责组织)负责人。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责任人:董兰杵、沈兵。

  (二)推介会筹办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市旅游局、房管局配合,责任人:何晓军。

  (三)自驾游、包机发团、签售活动由市旅游局负责,责任人:胡晓刚。

  (四)网上房交会推介及启动仪式由市房管局负责,责任人:李豫川。

  (五)整体宣传报道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责任人:方玉明;三个城市的媒体专访分别由贵阳日报、贵阳人民广播电台、贵阳电视台负责,责任人:孙凤岐、吴槟、刘宝静。

  (六)后勤保障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招商局负责,责任人:沈兵、何晓军。

  (七)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驻广州办事处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对接以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责任人:朱国娟、邓龙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抓紧与客商的对接、邀请,以及项目洽谈和签约工作,确保旅游推介和经贸交流取得实效。

  (二)有关活动的出行、住宿等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提前与市招商局做好对接,费用按财政分级负担原则解决。

  (三)参加此次活动的各单位,请于7月21日上午12:00前,将参加活动的人员名单报送市招商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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