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8〕48号)精神,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及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整改销号情况。
(3)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4)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应急救援演练情况;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2.专项督查重点内容。
(1)煤矿。
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和打击“三非”情况;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8〕36号)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和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
(2)非煤矿山。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换发工作情况;非煤矿山及冶金企业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落实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情况以及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情况;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推行机械通风、中小型露天矿山推广中深孔爆破技术情况;组织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冶金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预防易由自然灾害引发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危险化学品方面: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与效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情况;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继续开展反“三违”活动,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情况;组织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落实《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工作进展情况;开展重点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生产、经营情况专项检查,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措施情况。烟花爆竹方面:指导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措施与效果情况;督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继续开展反“三违”、反“三超一改”活动,建立和落实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继续深入开展氯酸钾专项治理,督促氯酸钾生产企业建立和严格执行氯酸钾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药物安全抽检工作情况;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问题整治工作,工房危险等级、作业人数、药物定量重新核定工作进展情况等;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变更和延期工作,烟花爆竹经营规划布点审批工作情况;制定本级烟花爆竹安全行业发展规划情况;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机制、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