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
(淄政发〔2008〕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08〕55号),市经贸委、环保局和统计局结合我市实际,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我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称“三个方案”)和《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以下称“三个办法”),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各自实际,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市为重化工业型城市,能耗总量居全省首位,单位GDP能耗远远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为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市政府确定了到201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电耗比2005年降低25%,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25%,主要污染物COD、SO2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8.1%和26.6%,万元GDP取水量降低2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降低40%的工作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并将能耗降低和污染减排完成情况纳入各区县、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是落实省委、省政府节能减排文件精神,强化政府和企业责任,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基础和制度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三个方案”和“三个办法”的要求,全面扎实推进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
二、切实做好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各项工作。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统计制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和企业的节能减排统计法律意识,按规定做好各项能源和污染物指标统计、监测,按时报送数据。加强节能减排统计能力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节能减排统计工作水平。要对节能减排各项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和巡查,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严肃查处节能减排考核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随意修改统计数据,杜绝谎报、瞒报,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严肃性。要严格节能减排考核工作纪律,对列入考核范围的节能减排指标,未经市统计局、经贸委、节能办和环保局审定,不得自行公布和使用。要对各区县、高新区和重点企业能耗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情况以及节能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严格执行问责制。
三、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的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科学组织,尽快建立并发挥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的作用。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级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负总责,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证资金、人员到位和各项措施落实,加强本地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的评价考核和监督核查工作。要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鲁发〔2007〕24号)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组织、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市经贸委、统计局和环保局要加强指导和监督,跟踪掌握动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做好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标准制定、监督检查和行业统计工作。要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监督节能减排工作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节能减排、共享节能减排成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四、《淄博市节能降耗目标考核办法》(淄政办发〔2006〕81号)同时废止。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淄博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
(市统计局、市经贸委、市节能办)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根据各级能源消费总量的核算方法,从能源供应统计和消费统计两个方面建立健全能源统计调查制度。以普查为基础,根据国民经济各行业的能耗特点,建立健全以全面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各种调查方法相结合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
(二)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各区县、高新区要建立适合本地能源统计核算和节能降耗工作需要的能源统计制度,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能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也要尽快建立有关能源统计制度,做好各项能源指标统计。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能源统计业务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快建立安全、灵活、高效的能源数据采集、传输、加工、存储和使用等一体化的能源统计信息系统。各社会用能单位要从仪器仪表配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源利用的计量、记录和统计,依法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建立健全能源生产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