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工业重特大项目考核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明政文〔2008〕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三明市工业特重大项目考核奖励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三明市工业特重大项目考核奖励试行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持续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的部署和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精神,加快策划、推进、实施一批工业特重大项目,增强工业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重大工业项目范围界定
本办法所指的工业特重大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先进,能够壮大支柱产业和促进产业升级,有利于形成特色产业主导格局的制造业;
(二)产业关联度大,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利于较快地形成龙头经济;
(三)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工业特重大项目单个投资规模为:永安、沙县、梅列、三元、大田、尤溪等6县(市、区)固定资产总投资5亿元以上;明溪、清流、宁化、泰宁、建宁、将乐等6县固定资产总投资2亿元以上(包括企业技改、新上项目)。
二、考核细则
考核分满分为100分。
(一)永安、沙县、梅列、三元、大田、尤溪当年应至少开工实施固定资产总投资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项,完成此项指标得30分,单个项目每增加投资1亿元加1分;明溪、清流、宁化、泰宁、建宁、将乐当年应至少开工实施固定资产总投资2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项,完成此项指标得30分,单个项目每增加投资0.5亿元,加1分。
(二)各县(市、区)经贸局积极策划并建立工业特重大项目储备库,要求当年策划并储备项目至少5项以上,项目储备库内容应及时报市经贸委。达到此指标得基本分20分,每增加一项加5分,每少一项扣5分。
(三)各县(市、区)应认真细致做好工业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促成项目尽快落地建设,每增加新开工项目1项加分10分。
(四)永安、沙县、梅列、三元、大田、尤溪如开工实施固定资产总投资10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每项再加10分;明溪、清流、宁化、泰宁、建宁、将乐如实施固定资产总投资5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每项再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