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集约资源,合力推进。整合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农业资源,科技先行,部门协作,积极吸纳农业科研、推广专业人才,提高粮食高产创建科技能力。
三、实施内容
(一)推广优良品种。结合示范县(市、区)建设,大力推广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同时结合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将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并通过统一供种方式,使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集成高产技术。建立和完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加强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集成推广,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减少粮食生产生物灾害损失,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机械化生产。示范推广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强配套农艺措施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提高粮食生产作业效率和种植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四)建设现代标准农田。重点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以科技提高粮食单产,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基本农田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制订和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根据省农业厅制定的测产验收、考核评估等办法,规范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各地结合今年早、晚造生产情况,选择示范点和主推品种,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田间管理等工作,举办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培训班,组织现场观摩和交流。开展粮食生产调研与指导,组织开展测产验收抽查工作,适时举办“粮食高产创建记者行”专题宣传活动。
(三)测产验收。根据早、晚造生长周期,各地分别在6月和11月开展两次测产验收工作。各市、区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对各类示范点生产基本情况开展自测和预评估,并将自测和预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农业局,再由市农业局对自测和预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后组织专家进行复测,将复测情况报告省农业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成立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部署各项工作。同时设立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专家组,统筹开展粮食高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测产验收等工作,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督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