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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全市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8]6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建立全市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外经贸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建立全市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不断扩大吸收外来投资规模,实现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提高利用外来投资质量和水平,推进建立全市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全市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是减少外来投资项目信息搁置和流失,充分提高项目信息综合效用,完善外来投资项目在全市各地科学合理布局的需要。对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利用外来投资增长方式,有效地实现全市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提高产业配套水平和竞争能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本文所说的外来投资项目,是指以县级市、区为基本单位,凡来自落户地以外的包括个人和机构等引入的项目,以工业产业项目为主,不包括房地产投资项目。

  二、成立工作机制

  建立全市外来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架构

  召 集 人:易中强(副市长)

  副召集人:李平(市政府副秘书长)、温伟文(市经贸局局长)、周 文(市外经贸局局长)

  成  员:各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江门海关、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台湾事务局、市外侨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信息产业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江门市中心支行等单位领导组成。引进外资信息共享管理由市外经贸局负责,引进国资、民资及其他资金的信息共享管理由市经贸局负责。

  (二)日常工作小组

  联席会议下设外资、民资、信息处理三个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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