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消防规划改造供水管网,修建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用水,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3、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消防业务经费列为同级财政一级预算,贯彻省政府(陕政发〔2006〕56号)精神,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公安厅制定的《武警陕西省消防部队业务费保障标准》,保证消防业务经费足额到位,确保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4、重视和加强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2008年底前,消防监督机构的技术装备全面达到《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A502-2004)的要求。
5、2008年底前宝塔区完成消防大队独立营房选址、征地、设计工作,吴起县力争完成消防大队营房建设,并投入使用。2008年底特勤中队、二中队正式组成投勤, 2009年底前市区新增消防站不少于1个。
6、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7、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和保安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按照《陕西省地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暂行规定》,所有政府(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全部达到建设标准,一线官兵10种基本防护装备和7项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全部达标。加快建制镇消防队伍建设,2009年底前,辖区内50%以上的城镇应建成专(兼)职消防队。
8、加快警务室建设,2008年底所有的城市社区警务室和40%的农村警务室建设达到“六有”(有消防工作制度、有消防工作计划、有宣传专栏、有义务消防组织、有消防培训、有训练和基本灭火设施)标准。
9、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四)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各级政府要督促辖区新闻媒体把消防宣传作为一项公益活动,为消防宣传提供阵地。各县区政府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办相对固定的消防宣传栏目。认真组织好消防宣传日活动。
2、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活动。2009年底前,辖区消防宣传“五进”达标单位要达到单位总数的50%以上。
3、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各级政府要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灭火应急救援常识的培训。2009年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培训合格上岗率达到100%以上,特种岗位人员培训合格上岗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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