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节能目标以市(区)政府上报的年度节能目标为基准;
2.节能目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未达到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等级。
二、节能措施考核(满分60分)
|
节能措施考核得分
|
|
2.节能工作组织和领导情况(满分2分)
|
序号
| 具体措施
| 分值
| 打分结果
| 完成情况简述
(相关证明材料)
| 备注
|
2.1
| 建立本地区的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 1分
|
| 1.本地区单位能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文件;
2.其他证明材料。
|
|
2.2
| 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
| 1分
|
| 1.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的文件;
2.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的记录;
3.其他证明材料。
|
|
本项考核内容评价
|
|
3.节能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满分3分)
|
序号
| 具体措施
| 分值
| 打分结果
| 完成情况简述
(相关证明材料)
| 备注
|
3.1
| 节能目标逐级分解
| 1分
|
| 1.年度节能目标分解方案;
2.其他证明材料。
|
|
3.2
| 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
| 1分
|
| 1.开展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检查和考核工作的文件、报告;
2.其他证明材料。
|
|
3.3
| 定期公布能耗指标
| 1分
|
| 1.定期公布能耗指标的文件;
2.其他证明材料。
|
|
本项考核内容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