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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8〕247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修改泉州市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泉政文〔2008〕4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丰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4. 2774公顷土地(耕地)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丰泽区及北峰街道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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