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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关于商洛市2008年职业教育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7.推荐就业。学员结业后,由培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对就业安置工作的指导管理和检查,各行业、企业要为学员就业创造便利条件,确保人人能就业。

  8.统计建档。培训结束后,各培训机构对培训有关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并按管理归口向相关部门逐级上报,上报时间为11月5-10日。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都要重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人人技能工程”完整档案和培训学员专门电子档案。学员档案应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培训专业(工种)、培训时间、结业证和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推荐就业去向等主要信息,以及身份证、结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作为培训考核的依据之一,以备核查。

  9.年度考核。11月上旬,由市教育局牵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局、农业局等部门参加,按照市上制订的“人人技能工程”考核办法对培训机构进行年度考核。

  三、资金投入

  (一)“人人技能工程”所需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筹措,合理调配,捆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2008年,市上统筹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资金1168万元,用于“人人技能工程”实施工作。其中,教育部门500万元,劳动部门300万元,扶贫部门260万元,农业部门108万元。

  (二)“人人技能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短期技能培训学员补助、贫困学员资助。补助标准按省定标准执行,贫困学员按照当期培训人数30%的比例确定,具体办法按《陕西省职业教育“人人技能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各职业学校要适应“人人技能工程”对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等重点专业领域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积极创建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大力培训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提高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师资力量强、培训规模大、就业质量高的“人人技能工程”实施示范基地,作为“人人技能工程”实施的主要阵地。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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