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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市人行关于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根据改革的需要,在市财政局设立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与财政局国库科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作为财政国库业务工作的延伸,主要负责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包括工资专户、政府采购专户、基建专户、授权支付总户以及非税收入专户);为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账及分类账管理系统,受理审核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开具支付令,并进行相关会计核算等业务。根据财政部软件要求,实行财政国库收付管理的单位退出会计核算中心。

  (二)规范银行账户设置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及其功能是:

  1、市财政局在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市财政局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通过竞争性招标等方式,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选择资信程度好、服务质量优、技术装备先进、人员素质高的银行作为代理银行,以获得优质、高效、稳定的结算服务。市财政局按规定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包括工资专户、政府采购专户、基建专户、授权支付总户以及非税收入专户),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3、市级预算单位由市财政局在代理商业银行为其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单位零星支出活动,并与授权支付总户进行清算。

  4、市财政局在代理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非税收入日常收支清算。

  5、经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政府要求或授权,市财政局在代理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特殊过渡性专户(简称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市级预算单位和代理商业银行,对上述账户资金活动的相关会计核算分别设立数据库及其备份,相关数据要保持一致性,并相互核对账务。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后,相应取消各类收入过渡性账户。预算单位不再保留财政性支出实体账户,所有财政性资金度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

  取消预算单位原有的一切银行账户,确需另行开立特设专户的,由单位提出开户申请,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按《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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