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惠府办〔2008〕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
市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近年来,我市以审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龙头,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市政府主导、有关执法执纪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审计和整改“两手抓”、问题主体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的良好局面,有关做法得到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的高度肯定。据统计,2004年以来,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作用下,审计查出问题绝大部分得到了有效整改,已促进财政增收节支4.61亿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6176万元,作并账、调账等账务处理金额3.52亿元;所移交的9宗案件线索基本得到有效查处;促进建立健全旨在加强管理、堵塞漏洞的规章制度或工作规范806项。通过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有效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虽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少数被审计单位的领导自觉遵守财经法纪意识不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重视不够,使得一些领域、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屡禁不止。二是整改不彻底。少数被审计单位仍然存在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等错误认识,个别审计事项整改不到位。三是整改机制不完善。特别是审计问责制还未建立等。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着力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多次强调的关于在抓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中加强问责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落实审计决定、意见建议的自觉性
发现问题、揭露问题、抓好整改,是审计工作不可缺少的三个步骤。审计最终是为了解决发现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有关部门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推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当前,少数领域、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屡审屡犯、屡禁不止,与被审计单位整改工作不力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切实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