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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县城建设改造方案的通知


  (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建设步伐

  充足的建设资金是加快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要条件。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大力拓宽融资渠道,想方设法筹措建设资金:一是要采取各种方法,抓住国家和省促进服务业发展、重视节能减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和新农村建设等机遇,大力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以解决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建设资金问题;二是要大力筹措社会资金。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县城建设与改造,千方百计地筹措社会资金,加快县城建设改造步伐;三是市政府也将拿出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按照热力管网每公里5万元,城中村每拆迁改造1万平方米,奖励1万元的标准,鼓励支持县城城中村改造工作。

  (四)广泛宣传,全民动员

  各县(市)要在显著位置设立县城建设改造工作的宣传牌和宣传栏,广泛深入地开展县城建设改造工作的宣传活动,市、县(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媒体要经常宣传报道县城建设改造工作开展的情况和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关心县城建设,人人支持县城建设”的浓厚氛围,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县城建设改造工作中来。

  (五)加强督查,狠抓落实

  市政府将把县城建设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市政府对县(市)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县(市)要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全年县城建设改造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洛阳市县城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召开现场会、组织市“四大班子”领导考察和专项督查等方式,促进县城建设改造工作。对如期完成任务的县(市)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县(市)采取签发限改通知、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督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以此推动县城建设改造工作稳步、快速、有序开展。

  建立县城建设改造工作半月报制度。各县(市)县城建设改造领导小组要将县城建设改造的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分别于每月15日和30日前向洛阳市县城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经核实汇总后,采取半月报的形式定期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

  附件:1. 洛阳市县城城中村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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