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县城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宗良(市政协主席)
副组长:张 政(市长助理)
成 员:孟红兵(市委副秘书长、经济工作部副部长)
尚有屯(市政协经济工作部副主任)
李新志(市建委副主任)
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
高士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邢建方(市园林局助理调研员)
韩明武(市公用事业局助理调研员)
刘 军(洛阳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孟红兵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新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处、督查处二个处,成员9人,分别从市建委、规划、土地、公用、园林、供电公司等单位抽调。
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由县(市)主要领导挂帅的县城建设改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将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各县(市)的县城建设改造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要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并拨出专款解决办公设施和办公经费。同时,要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县城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含规划设计),报市县城建设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查,以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搞好规划,加强管理
在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认真做好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一是要做好县城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凡于2005年前编制完成的县城总体规划,要在2009年12月前完成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凡于2005年(含)后编制完成的总体规划,要根据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的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使规划更符合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时,要高水平、高质量的编制好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详规,以指导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工作。二是要加强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中的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各县(市)县城建设改造领导小组要组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规划实施过程中监督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现有城中村的规划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