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切实加强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对第一周期退耕还林粮食补助、现金补助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的管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要统一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退耕还林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和相关部门目标责任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退耕还林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退耕还林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县、乡、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并认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对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责任。
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级林业部门是退耕还林工程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工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后期管护及相关的科研和技术工作,为政策兑现和省级复查、国家核查提供基础依据;财政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监察、信访等部门做好信访案件的查处督察;审计部门负责退耕还林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基层信用社负责按核准的兑现花名册,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划转到退耕户的“一折通”账户。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按《
退耕还林条例》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为了保证退耕还林工作需要,各县区政府每年至少应安排一定的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增加。要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机构管理能力建设,调整、充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要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要强化配套措施,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推进生态移民,扎实做好荒山造林,抓好后续产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结合启动第二个周期兑现工作,要全面、扎实组织开展一次大检查,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退耕还林工作,查找问题,加以整改。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中的信访工作,及时查处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