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通知


  三、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工作

  大户承包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一种重要机制。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健全制度,依法管理,按规范程序进行。一是建立和完善有关承包制度。各县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抓紧建立健全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制度。从合同签订、任务安排、规划设计、施工组织、检查验收、政策兑现到后期管护等全过程规范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程序和方法,明确责任和权利。已经建立退耕还林大户承包管理制度的,要进一步修订有关规定,完善制度。二是加强对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关键环节的管理。要对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土地来源情况、利益分配情况以及管护责任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承包合同,避免出现利益纠纷。要严格把好大户实施退耕还林地块的作业设计关,科学确定林种、树种和配置模式。要严格把好检查验收关,防止虚报面积等现象发生。要为大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帮助解决好技术难题,并积极引导大户发展优势产业,带动广大农户共同致富。三是增加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透明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宣传,增加计划安排、造林实绩检查验收结果和政策兑现的透明度,把大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和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兑现政策。坚持八不兑现和张榜公示三榜定案制度,做到不验收不兑现、不合格不兑现、不公示不兑现。严格按照政策标准和要求及时兑现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政策兑现补助资金,不得代扣任何款项,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不得拖延兑现时间,不得由集体或他人代领兑现资金。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和时效。市林业、财政部门在省级兑现文件下达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兑现面积分解下达到县区,市财政部门在接到兑现面积确认文件和省财政资金拨付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县区。县区林业部门在接到市级兑现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验收结果和兑现表册提供给县区财政部门。各县区财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资金拨付到乡镇后,由乡镇林业站会同乡镇财政所将检查验收结果及对应的补助资金兑现方案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乡镇林业站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财政所提供退耕还林合格兑现面积资金花名册和汇总表。乡镇财政所进行复核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送交当地信用社。同时,乡镇财政所将审核后的退耕还林合格兑现面积资金花名册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后送交乡镇林业站存档。乡镇信用社在10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分解拨付到退耕户的“一折通”账户,同时将兑付情况报送乡镇财政所。乡镇可根据检查验收结果,分1-2个批次进行兑现。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