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通知
(商政发〔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意见》(陕政发〔2008〕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计厅《关于加强退耕还林工程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22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客观分析退耕还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退耕还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退耕还林工程从1999年7月启动实施,截至2007年底,共完成退耕还林242.1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全市163个乡镇、33.4万农户、133.8万人,目前已先后开展了八次退耕还林政策兑现,直接给退耕户兑现资金14.6亿元,退耕户户均4370元,人均 1090 元。退耕还林增加全市森林覆盖率8个百分点。改善了重点区域的生态环境,加快了林果产业发展,有力的促进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目前,退耕还林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一是国务院出台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政策。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我省长江流域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付补助资金。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以后到期的,从次年起发放补助。同时国家还将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着力解决退耕农户生计问题。二是近年来退耕还林补助的兑现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粮食补助由开始的直接兑付粮食转变为兑现现金,进而到现在的一折通发放,政策兑现的程序需要进一步的对接。三是工作量成倍增加,退耕还林年底检查验收面积由开始的27万亩增加到现在的110万亩,每年兑现的补助资金由0.6亿元增加到2亿多元,兑现周期也翻了一番,工作时间跨度大,战线长,量大面广,加之国家暂停了退耕地计划安排,使一些人对退耕还林工作产生了一些片面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