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工作要求
(一) 各地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不准搞暗箱操作和弄虚作假;
(二) 上报材料要做到规范、完整,不规范和不完整的上报材料视为不合格项目;
(三) 申报项目要由各市(州)、县(市、区)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以联合行文方式上报(单方行文上报不予受理),并同项目汇总表、申报资料(按照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软盘1份,其中上报省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材料2份、软盘1份,省财政厅申报材料1份。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申报表格等请登录吉林省乡镇企业网(网址:www.jlxq.gov.cn),申报单位可上网查询并下载申报表格。
(四) 乡镇企业职工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项目各地在实施时,可以视财力安排适当的配套资金。
(五) 申报时间:2008年3月28日-4月28日。
联系人:省农委乡镇企业管理局 杜少辉
电话:0431-88906322
省财政厅 王彦春
电话:0431-88550570
附件: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补助或贴息项目)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乡镇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补助或贴息)
企业(单位): 单位:万元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经济类型
|
| 注册地点
|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本
|
| 注 册 号
|
| 职工人数
|
|
所属行业
|
| 主要产品
|
|
销售收入
|
| 利润总额
|
| 上缴税金
|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所有者
权 益
|
|
账 号
|
|
开户银行
|
|
联系方式
| |
通讯地址
| |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 项 目 名 称
| |
项目工艺技术水平
|
|
批准或备案文号
|
| 项目建设
起止年限
| |
投资构成
| 投资总额
|
|
自有资金
|
|
银行贷款
|
|
其它资金
|
|
申请
支持
方式
| 贷款贴息
| 已贷款金额
| |
申请贴息金额
| |
补助资金
| 已投入自有资金数额
| |
申请补贴资金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