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九) 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异常垃圾记录表
设施名称:
检查地点
|
| 检查日期
|
|
记录人
|
| 垃圾来源
|
|
异常垃圾种类
| □建筑,数量: □工业 , 数量:
□医疗, 数量: □危险废物, 数量: □放射性, 数量:
|
处理意见
|
|
说明:
1. 本记录表适用于垃圾卸料口、填埋场作业面卸料时发现异常垃圾时使用。
2. 垃圾种类采用“目视法”进行观察。
3. 垃圾种类有异常时,仅在“异常垃圾种类□”项目上画“√”,并注明数量,数量以吨计,同时填写处理意见。
4. 记录表由作业单位留存。
附表2
(十) 垃圾卫生填埋场鸟群观察记录表
日期
| 时间
| 种类及数量(只)
|
| 病死禽等异常现象
|
乌鸦
| 喜雀
| 麻雀
| 燕子
| 遇见率 (总量,只/h)
|
填埋区
| 非填埋区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1)主要观察作业时间段内的鸟群状况并记录,一般每日观察一次。
(2)注意记录有无病死禽等异常现象发生,如发生大量死亡现象应上报有关部门
三、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综合评价方法
(一) 大气综合评价方法
1.方法名称
单项评价与污染指数法相结合的评价法
2.评价项目
包括:TSP 、CH
4、CO、NOx、SO
2、臭气浓度、飘尘、NH
3、H
2S,共9项。
3.标准依据
排放标准限值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评细则》。
4.不同处理设施大气监测项目综合权重( )
不同处理设施大气环境监测项目综合权重见下表1。
表1 大气评价综合权重及折算系数
项目
| TSP
| CH4
| CO
| NOx
| SO2
| 臭气浓度
| NH3
| H2S
| 飘尘
|
转运站
| 0.12
| 0.05
| 0.15
| 0.16
| 0.03
| 0.18
| 0.11
| 0.14
| 0.06
|
堆肥厂
| 0.13
| 0.06
| 0.10
| 0.16
| 0.03
| 0.20
| 0.12
| 0.14
| 0.06
|
填埋场
| 0.16
| 0.09
| 0.12
| 0.13
| 0.04
| 0.21
| 0.11
| 0.14
| -
|
粪便站
| -
| 0.08
| -
| -
| -
| 0.51
| 0.14
| 0.27
| -
|
5.污染指数计算方法
(1)采用加权平均法对设施空气污染指数进行计算,权值 的引入用以反映不同污染因子对环境影响的不同
n
I=∑ W(i下标)I(i下标)------------------------------------------------------------(1)
i-1
式中: 为i污染物的分指数,其值为监测点实测值与标准限值之比; 为与 相对应的权重系数(表2),在本方法中通过专家打分法赋与权重值。
n p(i下标)
I=∑ (W(i下标)----)--------------------------------------------------------(2)
i-1 S(i下标)
与 相对应的权重系数。 为指标实测值, 为选定的标准值。
(2)评价指数(F) 的计算:
F=a(I(max下标)-I(o下标))-------------------------------------------------------(3)
I(max下标):下风向综合指数中的最大值
I(o下标):背景值综合指数(上风向监测点)
a:折算系数,为下风向监测指标超标项数
即下风向综合指数中的最大值与上风向综合指数计算结果差值与折算系数的乘积
6.评分方法
(1) 按照不同设施要求进行的大气评价项目,单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得10分。
(2)当下风向监测值有超标项时,则按照公式(1)、(2)、(3)对上风向、下风向各测点数值进行评价指数计算,结果判定为:
①如果评价指数F ≤0,则表述为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于背景值影响,得10分;
②如果评价指数0〈 F ≤1,则表述为综合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弱,指出监测超标项,得5分;
③如果评价指数F 〉1,则表述为综合排放对环境造成较强影响,得0分,指出超标项。如:“大气污染物排放超标,主要污染物为臭气浓度和氮氧化物”。
(3)粪便消纳站排气筒只有一组检测数据,执行单项指标评价。氨、硫化氢、臭气浓度3项指标均符合得10分,1项不符合即为0分。排放限值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评细则》。
(二) 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评价方法(单项评价)
1. 方法名称
单项评价法
2. 评价项目
包括:pH、氨氮、BOD
5、COD
Cr、SS、溶解性总固体,共6项。
3. 标准依据
排放标准限值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评细则》。
4.评分方法
(1)所有参加评价的监测项目均达标时,得10分
(2)当评价的监测项目出现某1项超标时,且超标1倍以内,得5分;超标1项且超标1倍以上或超标2项以上(含2项),得0分。
(三) 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综合评价方法
1.方法名称
单项评价与污染综合指数法相结合的评价法
2.评价项目
包括: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汞、铅、砷、六价铬,共12项。
3.标准依据
排放标准限值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评细则》。
4.地下水监测项目综合权重
地下水监测项目综合权重见表1。
表1 地下水监测项目综合权重
项目
| pH值
| 高锰酸盐指数
| 氨氮
| 总硬度
| 氯化物
| 挥发酚
| 氰化物
| 氟化物
| 汞
| 铅
| 砷
| 六价铬
|
权重
| 0.07
| 0.15
| 0.22
| 0.11
| 0.06
| 0.10
| 0.02
| 0.10
| 0.04
| 0.05
| 0.04
| 0.04
|
5.污染指数计算方法
(1)地下水污染综合指数的计算
采用加权平均法对设施地下水污染综合指数进行计算,权重值 的引入用以反映不同污染因子对环境影响的差异。
n
I=∑ W(i下标)I(i下标)------------------------------------------------------------(1)
i-1
式中: 为i污染物的分指数,其值为监测点实测值与标准限值之比(对于pH值这一项,实测值>7时 =(实测值-7)/(8.5-7), 实测值
n p(i下标)
I=∑ (W(i下标)----)--------------------------------------------------------(2)
i-1 S(i下标)
与 相对应的权系数。 为指标实测值, 为选定的标准值。
(2)评价指数(F) 的计算
F=a(I(max下标)-I(o下标))-------------------------------------------------------(3)
I(max下标):下游综合指数中的最大值
I(o下标):背景井综合指数
a:折算系数, 为下游井监测指标超标项数
即下游井综合指数中的最大值与背景井综合指数计算结果差值与折算系数的乘积
6.评分方法
(1)下游井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汞、铅、砷、六价铬12项均符合标准,得10分。
(2)当下游井出现超标项,则根据公式(1)、(2)、(3)计算评价指数,结果判定为:
①如果评价指数F≤0,则表述为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于背景值影响,得10分;
②如果评价指数0<F≤1,则表述为综合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弱,指出监测超标项,得5分;
③如果评价指数F >1,则表述为综合排放对环境造成较强影响,得0分,同时指出超标项。如:“地下水污染物超标,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四、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一) 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1.总则
1.1 本实施细则包括现场检查、统计资料与在线监控系统考评内容。
1.2 生产运行资料
设施应制定生产运行资料目录,明确与检查考评标准中对应关系及保存位置;生产运行资料统一归档装订,设置醒目的名称标志,生产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运行维护记录等。
1.3 不同检查考评频次
检查频次为“月、季、年”类的考评项目,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项目,每月、每季、每年的第一周检查,如果不合格,在此周期内延续,设施进行改正并提出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认定为合格。
非现场检查项目,主要是统计资料、数据类考评内容,每月检查项目月末进行考评,每季、每年检查项目,考评上一季度、上一年度运行情况。环卫运输记录单采取随时抽查考核方式进行。
1.4 设备配备
设备配备不到位的,如属于政府投资不到位造成的设备缺失,暂不考核。
1.5 在线监控系统中视频监控及工艺运行状况监控作为现场检查考核的技术手段,监控内容作为考评依据。
1.6 凡是条文说明中已涵盖的内容,实施细则中不再另行规定。
2.市属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
│ 条文 │ 实施细则 │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 │
│统 │ │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
│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及时、准确 │ │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 │
│天数不超过5天 │ │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及时和真实 │ │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
│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 │等形式进行备份 │
│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
│岗位日志 │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
│ │运行日志是转运站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
│ │容包括:垃圾来源、进出站量、出站垃圾去向;渗沥│
│ │液处理量和处理设备运行情况;除尘除臭系统运行情│
│ │况;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运行时间、故障原因│
│ │及时间、备品备件情况;转运车队工作车数、转运车│
│ │次等 │
│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中控室、车队│
│ │、筛分车间、渗沥液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 │
└────────────────┴───────────────────────┘
┌────────────────┬───────────────────────┐
│12.紧急卸料有上报记录、批准记录 │上报与批准形式:1.由于设备临时故障等原因引起的│
│、实施记录 │,应以电话和传真形式报市渣土处批准实施;2.对预│
│ │知并按计划启动的紧急卸料,应事先报批然后实施 │
│ │运行日志及日报中应记录紧急卸料实施情况,内容主│
│ │要包括:启动原因,起止时间,紧急卸料处理量、垃│
│ │圾种类等 │
├────────────────┼───────────────────────┤
│18.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 │见6.工艺配置标准,表1 │
│和设备 │ │
├────────────────┼───────────────────────┤
│19.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养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
│手册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分选线、压装设备、天│
│ │车、转运车辆、渗沥液处理系统、除尘系统、除臭系│
│ │统等 │
├────────────────┼───────────────────────┤
│27.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定要求 │ │
├────────────────┼───────────────────────┤
│28.在卸料点应设有吸风除尘、喷雾 │料仓密闭系统指卸料平台密闭 │
│降尘、料仓密闭系统 │ │
├────────────────┼───────────────────────┤
│29.主要筛分设备有降尘措施 │滚筒筛、振动筛等筛分设备应有吸风除尘系统 │
├────────────────┼───────────────────────┤
│30.生产车间设有臭气控制系统,其 │生产车间(平台、筛分或压缩车间、装箱间、渗沥液│
│他部位有臭气控制措施 │处理系统等)应有集中或固定喷淋臭气控制系统,其│
│ │他部位(站区、坡道、重箱区等)有臭气控制措施 │
├────────────────┼───────────────────────┤
│32.对渗沥液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未经预处理应使用专用管道或车辆将渗沥液收集后直│
│ │接输送到污水处理厂 │
├────────────────┼───────────────────────┤
│39.渗沥液处理设施按工艺要求有效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在线监控系统并结合现场进行│
│运行,设备完好 │检查 │
│ │由于设施维护不到位引起处理设备故障而无法提取数│
│ │据,视为未有效运行 │
├────────────────┼───────────────────────┤
│47.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结合,四级权重分别为│
│求 │0.6和0.4 │
├────────────────┤定期环境监测每月进行考评、在线环境监测每周进行│
│48.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要 │考评 │
│求 │具体考评办法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
├────────────────┤评细则》 │
│49.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 │
├────────────────┼───────────────────────┤
│52.站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检查地点为场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
│54.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市政管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
│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公司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
│ │;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
│ │括: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
│ │理意见等 │
├────────────────┼───────────────────────┤
│5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由环卫集团提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内容包括但│
│ │不限于交通、消防、生产、安保等 │
├────────────────┼───────────────────────┤
│59.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上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
│岗证 │内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
│ │复印件 │
│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
3.市属垃圾堆肥厂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
│ 条文 │ 实施细则 │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 │ │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
│、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洁、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准确 │ │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 │
│过5天 │ │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和真实 │ │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
│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 │光盘等形式进行备份 │
│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
│ │数据 │
├──────────────────┼─────────────────────┤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
│日志 │及时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
│ │运行日志是堆肥厂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
│ │要内容包括:垃圾来源、进厂量;产品产量、销│
│ │售量、销售去向;残渣产生量和出厂量;渗沥液│
│ │处理量和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维│
│ │护保养、运行时间、故障原因及时间、备品备件│
│ │情况等 │
│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堆肥车间│
│ │(主控室)、渗沥液处理、除臭系统等 │
├──────────────────┼─────────────────────┤
│22.每月最终残渣率小于35% │最终残渣是指无回收利用价值,必须进行无害化│
│ │处置的残渣 │
│ │最终残渣率=(最终残渣量/垃圾进量)*100% │
│ │每月根据日报计算最终残渣率 │
├──────────────────┼─────────────────────┤
│26.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 │见6.工艺配置标准,表3 │
│备 │ │
├──────────────────┼─────────────────────┤
│27.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
│ │录 │
│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布料机、传输设备│
│ │、筛分设备、通风系统、装载机、渗沥液处理、│
│ │除臭系统等 │
├──────────────────┼─────────────────────┤
│35.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求 │ │
├──────────────────┼─────────────────────┤
│36.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和筛分区等应 │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筛分区等应密闭作业 │
│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 │ │
├──────────────────┼─────────────────────┤
│37.卸料、堆肥车间、后熟化区、最终熟 │卸料、堆肥车间、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筛分│
│化区、筛分等处有臭气控制系统 │区等处应有集中或固定喷淋除臭系统 │
├──────────────────┼─────────────────────┤
│41.渗沥液处理设施设备按工艺要求有效 │对于循环利用外剩余渗沥液:渗沥液设备处理量│
│ 运行,设备完好 │达到设计能力90%(产生量不足时除外) │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在线监控系统并结合现场│
│ │进行检查 │
│ │由于设施维护不到位引起处理设备故障而无法提│
│ │取数据,视为未有效运行 │
├──────────────────┼─────────────────────┤
│49.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结合,权重分别为│
├──────────────────┤0.6和0.4 │
│50.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要求 │定期环境监测每月进行考评、在线环境监测每周│
├──────────────────┤进行考评 │
│51.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具体考评办法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
│ │测考评细则》 │
├──────────────────┼─────────────────────┤
│54.厂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检查地点为厂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
│56.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市政管委、北京环卫集团及│
│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各分公司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
│ │印件;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
│ │容主要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
│ │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
├──────────────────┼─────────────────────┤
│57.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由环卫集团提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内容包│
│ │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产、安保等 │
├──────────────────┼─────────────────────┤
│61.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上岗证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
│ │表,内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
│ │附上岗证复印件 │
│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
4.市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条 文
| 实施细则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
| 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
| 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真实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
| 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等形式进行备份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日志
| 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运行日志是填埋场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容包括:垃圾来源、进场量;填埋作业位置;覆盖材料使用量;渗沥液处理量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填埋气收集处理量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设备使用情况;日常监测情况;日常设施维护情况;鸟群观测等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填埋作业、渗沥液处理、沼气处理等
|
15.压实应使用专业压实机械,雨季可以使用湿地推土机压实
| 雨季指每年6-9月
|
16.作业层垃圾高度不超过2 m (雨季不超过4m)
| 为雨季作业准备的筑坝最高不得超过4米,正面及前侧面必须压实
|
18. 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应采用有效的、适宜的覆盖材料及时对作业面进行全部有效覆盖
| 主流作业时间间隔超过2小时,必须进行有效覆盖
|
21. 年度运行用土量(不含最终封场用土量)不超过垃圾总量12% (重量)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23. 堆体边堤的坡面及正面应进行压实, 保证密实度不低于90%, 边堤外坡坡度应为1:3,有效厚度应不低于0.5m
| 边堤修建完成后一周内设施应提交密实度检测记录
|
30.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备
| 见6.工艺配置标准,表2
|
31.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
|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压实机、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渗沥液处理系统、沼气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
|
39.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48.填埋气导排设施、收集系统、处理设施完好,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在线监控系统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由于设施维护不到位引起处理设备故障而无法提取数据,视为未有效运行
|
49.渗沥液导排、收集存储和处理设施完好,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52.渗沥液收集主管道保持畅通,衬层上渗沥液深度应小于30cm
| 衬层渗沥液深度的检查地点:渗沥液主管道检查井
检测标准:检查井液位在衬层最低点标高+30cm高程以下
|
68.有资质部门对堆体体积测绘记录
| 12月15日后不能出具报告书的从当周开始认定为不合格
|
70.有压实密度测定记录
| 压实密度记录应根据测绘报告计算所得。压实密度记录与堆体体积测绘记录一同提交
|
72.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
|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结合,权重分别为0.6和0.4
定期环境监测每月进行考评、在线环境监测每周进行考评
具体考评办法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评细则》
|
73.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合要求
|
74.地下水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
|
75.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
78.场外500米之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 检查地点为场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80.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市政管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公司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
8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 由环卫集团提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产、安保等
|
85.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上岗证
|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内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复印件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5.市属粪便消纳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条文说明
条 文
| 实施细则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
| 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准确
| 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晰、及时和真实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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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应备份
| 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等形式进行备份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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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生产岗位日志
| 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运行日志是粪便站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容包括:粪便来源、进站量;固液分离残渣产量及去向;絮凝脱水量、絮凝脱水污泥量及去向;粪液深化处理量;产品产量;沼气监测情况;除臭系统运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运行时间、故障原因及时间、备品备件情况等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车间(固液分离、絮凝脱水)、堆肥车间、粪液深度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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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施和设备
| 见6.工艺配置标准,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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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
|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固液分离设备、絮凝脱水设备、除臭系统、粪液深度处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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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度设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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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
| 定期环境监测与在线环境监测结合,权重分别为0.6和0.4
定期环境监测每月进行考评、在线环境监测每周进行考评
具体考评办法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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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排气筒大气综合评价结果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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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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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站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臭味
| 检查地点为站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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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市政管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公司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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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 由环卫集团提供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产、安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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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的上岗证
|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内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复印件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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