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媒体联系和报道要求
(1)要为记者采访提供热情和周到的服务,同时又要加强媒体组织管理,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
(2)一般情况下,应在事发现场设立临时新闻中心,定时定点组织新闻发布,向现场采访的中外记者提供信息。
(3)在保证事件处置和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安排记者到事件处置现场采访,同时要求记者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部门的管理,不得干扰或影响事件的处置工作,并做好采访安全防护工作。
(4)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稿件应要求记者送交应急指挥宣传小组审核。
(5)建立新闻宣传资料档案。及时收集媒体对事件报道的新闻、特写、评述等文字资料,与突发事件的音像、图片等一并整理存档,建立档案库,注明日期、地点、事件,长期保存。
(三)接受新闻采访要求
(1)采访前
评估采访要求,提出符合实际的采访内容,明确接受采访的主题、角度,采访者、采访时间、地点、时长以及新闻稿发表形式等一切与采访有关的事项;根据采访提纲,搜集相关资料,准备采访内容。
(2)采访期间
采访回答应简洁明了,尽量使用明确的、描述性的、形象的语言;内容表述清楚、完整和统一;坚持提供正面的信息,对任何错误信息都要迅速澄清,避免发布可能引起断章取义或曲解的言论;在采访中要占据主动。受访者要注意言行举止,保持良好形象。
(3)采访结束后
总结评估采访过程,分析得失,提出改进方法;存档采访中媒体名称、记者姓名、相关稿件、新闻剪辑片或录像带等,永久性保管。
(四)新闻宣传人员要求
(1)新闻发言人
地(市)级以上交通部门和厅直属各单位都必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任何应急新闻宣传工作必须设有至少一名新闻发言人,从事应急新闻发布必须是参与应急指挥决策和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各单位新闻发言人,被授权的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执行处置机构的主要领导均可作为新闻发言人,第一发言人缺位时,第二发言人及时补位。
新闻发言人必须具备四项基本素质: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知识和语言素质,以及心理素质。政治素质要求具有敏锐的政治意识、坚定的政治立场、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职业素质要求必须具备全面的应急业务把握、专业化的新闻素质、良好的公关素质。知识和语言素质要求必须具备深厚的知识积累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要求必须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现场控制能力及随机应变能力。
(2)宣传小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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