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体育南路道路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8〕88号)
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沈屋村、西洋村和三栋镇田心村、沙澳村位于体育南路道路工程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作为体育南路道路建设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体育南路道路工程范围内,属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沈屋村、西洋村和三栋镇田心村、沙澳村的集体土地,总面积约261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三类区(河南岸)和四类区(三栋镇)的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
|
三类区(河南岸)
| 四类区(三栋镇)
|
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
| 42900
| 39000
|
养殖水面(鱼塘)
| 44553.33
| 40500
|
园地
| 33000
| 30000
|
林地
| 13200
| 12000
|
(二)青苗、零星青苗、临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
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39号)三类区(河南岸)和四类区(三栋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