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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体育南路道路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体育南路道路建设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8〕88号)


  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沈屋村、西洋村和三栋镇田心村、沙澳村位于体育南路道路工程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作为体育南路道路建设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体育南路道路工程范围内,属河南岸街道办事处沈屋村、西洋村和三栋镇田心村、沙澳村的集体土地,总面积约261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三类区(河南岸)和四类区(三栋镇)的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

三类区(河南岸)

四类区(三栋镇)

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

42900

39000

养殖水面(鱼塘)

44553.33

40500

园地

33000

30000

林地

13200

12000


  (二)青苗、零星青苗、临时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39号)三类区(河南岸)和四类区(三栋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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