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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一般干线公路大中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一般干线公路大中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交计〔2008〕164号)


各省辖市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对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使我省一般干线公路大中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抓好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落实。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一般干线公路大中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厅(计划处)。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河南省一般干线公路大中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目前,交通运输部对项目前期工作明确提出要求,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之前,必须完成项目前期批复工作,切实抓好项目投资计划的编制、下达和落实。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加强公路养护大中修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公路养护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我省一般干线公路大中修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
  一、实施大中修改造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省公路事业发展较快,有效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出行条件。根据现有道路的使用年限和我省交通量急剧增加的实际情况,若不能及时对道路实施养护,必将造成大规模的路网服务水平下降和后期养护成本的提高。所以,各省辖市要及时对国省干线公路实施大中修改造,以确保道路的畅通,确保整个路网的服务质量。
  二、大中修改造范围及实施原则
  根据《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规定,中修工程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部分进行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的工程;大修工程是对公路及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技术标准的工程项目。各省辖市应遵循“先重点、后一般,先主要干线、后次要干线”的原则,对国省干线公路和具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道路进行合理规划,逐年实施大中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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