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做好农药广告审查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吉政发[2005]33号)和《
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组织做好辖区内刊播的农药广告审查工作,并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农药广告监督管理工作,防止虚假广告坑农害农。
三、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2008年是全国农药管理年,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农药质量监管。各级农药管理机构要在农药销售旺季之前,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进行质量抽检,重点对近几年农业生产使用中易出问题的产品进行跟踪监管。二是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各县级农药管理机构检查农药不同产品标签不少于100个,并将检查结果于8月15日前上报省农药检定所。三是继续开展高毒农药和禁用农药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当地较大的农药批发市场、县际间和城乡结合部农药市场、乡镇、村屯农药经营商店,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和其他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四是组织开展农药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各市州要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开展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省农委将组织人力对各地农药市场进行抽查。五是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农药经营渠道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取缔杀鼠剂和卫生杀虫剂的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生活用药安全,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四、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工作
农药使用管理是《
农药管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各级农药管理机构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宣传,配合植保部门做好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工作。二是要强化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增强经营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做好农药使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合法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五、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008年是《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是要加强对高毒农药和禁用限用农药的监管。各级农药管理机构要组织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建立高毒农药营销台帐,完善高毒农药经营可追溯管理制度,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省内相关部级质检中心要完成好农业部和省农委交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委托工作,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