㈡免费婚检定点机构
我市免费婚检定点机构为经省卫生厅审批公布拥有婚检许可证的市妇幼保健院、分宜县妇幼保健院、渝水区妇幼保健院。
㈢免费婚检程序
自愿参加免费婚检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免费婚检申请表》(《免费婚检申请表》格式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提供给婚姻登记机构免费发放),凭《免费婚检申请表》到免费婚检定点机构接受免费婚检。
㈣免费婚检项目
1、全身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五官、胸部、第二性征、生殖器等。
2、实验室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胸部摄片、谷丙转氨酶及乙肝表面抗原检查、总胆红素及直接胆红素测查、淋球菌筛查、梅毒螺旋体筛查、ABO血型检测、心电图,女性加做阴道分泌物检查,高危人群可加做艾滋病抗体初筛。
㈤经费筹集、管理及结算
1、经费筹集。由市、县(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2、经费管理。为确保免费婚检工作正常运转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县(区)财政要加强免费婚检经费管理,做到公开透明、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防止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工作经费。
3、经费结算。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凭《免费婚检申请表》及婚检表、化验单、检查单于每年年底对本年度免费婚检人次进行统计汇总,经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一次性将经费全额拨付到位。
四、部门职责
㈠卫生部门要加强各免费婚检定点机构的指导和监管,规范服务行为,负责人员培训和机构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优生优育、免费婚检等宣传工作及健康促进活动;负责定期向政府报告免费婚检执行情况。
㈡财政部门负责将免费婚检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加强免费婚检工作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会同卫生部门审核免费婚检台帐,核实免费婚检人数,据实支付免费婚检经费。
㈢民政部门要认真落实《
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动员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主动接受免费婚检;负责向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免费婚检申请表》;负责在婚姻登记机构为免费婚检定点机构提供婚检咨询宣传平台,发放免费婚检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