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意见
(惠府〔2008〕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粤府〔2008〕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各项部署。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我省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压缩各项支出,以实际行动支援四川灾区重建工作。
二、多措并举,压缩支出,确保厉行节约、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市直机关及由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08年度正常公用经费压减5%,由市财政核减年初预算指标转作救灾专项资金。同时,各县、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公用经费压减幅度,制定相应的压缩支出措施。
(二)严格控制增人增编,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建立编制、人事、财政部门协调配合的约束机制。严格控制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对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编制内人员按照“只出不进”原则严格控制,新引进管理人员采用聘用制。对于可由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完成,政府不再为提供某一公共服务而新设单位机构,实行“以钱养事”。
(三)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严格控制会议宴请,切实节约会议经费开支。会议实行报批和计划管理制度,全市跨部门、综合性会议经费由市财政专项安排,其他会议所需经费由各单位在其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全市跨部门、综合性会议会期不得超过一天。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并列入年度计划安排的跨部门、综合性会议,市财政一律不安排会议经费。
(四)严格控制接待费、差旅费支出。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有关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减少接待费用,严格控制高标准接待。规范因公外出工作的管理,可通过电话、网络或其他途径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安排出差。今年内暂停安排赴省外学习考察、交流,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时要做到规模适度、费用从紧。出差期间不得参加与业务无关的参观、考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