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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 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农民为本,主导产业确定、基本学员选择、培训课程设置以及培训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等都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行政命令、一厢情愿、脱离实际。
  3. 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注重过程管理,落实项目管理环节,重点要落实项目公示、资金使用和检查验收环节。
  4.突出培训实效。坚持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采取面对面、手把手、零距离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用农民容易接受的语言,因人施教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二、主要目标
  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全省培训专业农民6万人,每个示范村培养不少于40名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并重点培养2-3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社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使受训农民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重逐步增加,主导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档次进一步提高;“一村一品”不断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范围及补贴标准
  今年,全省计划在30个县(市、区)的1500个村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项目县及培训示范村情况见附表)。中央财政对每个培训示范村补助经费1.5万元。
  四、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强化培训管理
  1、筛选示范村。2006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县要重新调整培训示范村,2007年开始实施的项目县原有培训示范村可不做调整,今年新增和调整培训示范村要严格按照服务主导产业的原则进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重点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园艺特产业、渔业等组织筛选,每个示范村突出一个主导产业。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筛选确定示范村。全省计划在30个县(市、区)的429个乡镇,筛选确定1500个示范村,重点围绕18个优势和特色产业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
  2、招标确定培训机构。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坚持以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民职业教育中心、农广校)为主的原则,积极吸纳其他各类具备条件的农民培训机构、技术推广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参与。市州直属各类农业(农民)教育培训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可向所辖项目县市申请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任务。每个项目县(市、区)择优确定2-3个培训机构,全省计划招标确定62个培训机构承担项目培训和指导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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