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农科字[2008]202号)
各市州、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近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复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县的通知》(农办财[2008]52号),批复同意我省2008年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县、培训示范村安排。为切实做好今年全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根据全国“两办”《通知》要求,现将我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全省的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修改完善本县(市)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做好全年项目实施工作。
附件:吉林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
吉林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批复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县的通知》(农办财[2008]5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培养造就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吉林省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的管理机制,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服务主导产业。按照主导产业的发展要求和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设计培训课程,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每个项目村原则上围绕一个主导产业开展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