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及其职能,建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协调管理机制。在全市工业50强企业、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构,激发企业员工的自主创新意识,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四)加大打击力度,创造法制环境。依法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修订《石家庄市举报假冒、冒充专利行为奖励办法》,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案件、商标侵权案件年结案率达到95%以上。版权保护法律体系更加完善,侵权盗版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完善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经济、科技、司法等部门协同配合、横向联动的工作机制。
2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推进县(市)、区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
3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国家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和省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为推广典型,以全市工业50强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分类指导,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
4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管理。不断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队伍,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培养一批既熟练掌握国内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又熟悉国际知识产权实务的专业人才。大力发展知识产权代理、评估、咨询、检索、交易等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创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实施的优良环境
1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在科技、经贸、教育、人事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力度,将知识产权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框架,提高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在全市政策体系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