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编制办法”)(JTG B06-2007)对人工费单价计算的规定,省厅确定吉林省公路工程人工费单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编制概算、预算采用“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时,人工费(含机械工)单价按43.18元/工日计取。
编制养护工程项目预算时,在交通厅未颁布相应新的养护定额之前仍执行原规定、办法及标准。
编制投资估算时,在交通部未颁布新估算指标之前仍执行《
公路工程估算指标》、《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1号)及省内原相关规定。人工费单价执行21.14元/工日(或21.80元/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