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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二00八年四月十四日 豫发改收费[2008]444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继续执行二级注册建造师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豫人考[2008]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参加综合知识(两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0元考试费(其中省建设厅每人每科留25元,省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留35元)。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其中省建设厅每人每科留35元,省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留35元)。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收费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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