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业务管理系统应用和实行网上办公的通知
各处室:
为规范业务管理工作,促进依法依规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快业务管理网络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国土资源行政管理工作信息化,厅决定在省厅实行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探矿权审批和采矿权审批等业务网上办公,同时通过网络实现省级建设用地、建设用地供应以及执法监察等业务信息向国土资源部实现网上备案和报送。
自2008年4月1日起,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探矿权审批和采矿权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4月30日前省政务大厅国土资源厅窗口继续受理相关业务的纸质报件,5月1日起,不再受理没有电子报盘的相关业务纸质报件。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把推进信息化在本单位的应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从思想上、行动上支持信息化手段在业务管理中的应用,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信息化应用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责任。业务系统的推广使用责任在相关处室,技术支持的责任单位是厅科技外事处和信息中心。各处室要根据业务管理的岗位要求,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责权明晰。同时,业务办理的主审和会审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化流程的时限办理,促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效能。
三、采取措施,全面推进部门信息化应用水平。各处室要根据部门业务要求和需求,制定相应的推进本部门信息化应用的办法和措施,保证业务信息系统在省厅内以至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内顺畅应用。同时,省厅要把推进信息化手段办理业务的成效作为处室负责人岗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把应用信息化手段办理业务的能力作为工作人员岗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