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工作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行动,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工作。
建设部门要统筹协调整顿工作,合理规划企业布局,把住应用环节的各个关口;发展改革部门要广泛宣传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严格项目准入条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产品质量检查,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限期整改、责令停业,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无合法用地手续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及时组织复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拟关闭的企业收回和注销营业执照;电力部门对拟关闭的企业要停止供电;公安部门负责整顿治理过程中违法抗法事件的处理。
(三)落实扶持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豫政办[2006]82号精神,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专项扶持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新型墙材企业规模化发展,以弥补整治“免烧砖”后形成的市场缺口,稳定市场供应。对具备条件的 “免烧砖”厂,各地要在资金、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尽快达到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四)做好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支持整顿规范工作的社会氛围;宣传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免烧砖”的危害性,充分依靠市场机制淘汰“免烧砖”;宣传我省发展新型墙材的产业政策,澄清混凝土制品和“免烧砖”的区别及优劣,合理引导投资方向。
附件:河南省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河南省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河南省整顿规范小型“免烧砖”厂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联席会议召集人:查 敏 省建设厅厅长、党组书记
副 召 集 人:朱焕然 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代民 省建设厅副巡视员
成 员:马文卿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巡视员
张和儒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马新春 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